为了掌握公司控制权,他们都出过哪些狠招?
几天之后,万科争夺战愈演愈烈,今日媒体又爆出消息“万科预计停牌最少三个月”,可见离事件最终的尘埃落定,还有不短的一段时间。上市公司的股权之争不是新话题,在一轮轮强大的资本之后,创始人究竟该如何保住对公司的控制权?今天黑马哥为你梳理了几个案例,看看为了保住公司的控制权,这些创始人都是怎么做的?
1、当阿里还小的时候,马云出狠招保住了控制权
别看今天的马叔叔走到哪里都是众
星捧月,一举一动都能引起行业地震的样子,看了一眼芒果TV让娱乐圈的朋友们抖三抖,收了《南华早报》让大家恐慌媒体会不会被资本要挟,但想当年,阿里还弱小,其资方雅虎还是行业巨头的时候,马叔叔和他们可是有过好一番斗智斗勇的,争论核心正是“阿里控制权”。
2005年雅虎还是阿里的大股东,彼时雅虎占股39%,马云等高管占股31.7%,但在杨致远执掌期间两家关系一直良好,未发生股权纠纷,有评论说主要原因是雅虎创始人杨致远和马云关系不错,而验证这一说的事实正是:雅虎换了个带头人之后,马上就让阿里紧张万分了。2008年底,雅虎新掌门巴茨上台,此人作风就比较强硬,坊间流传她上任两年也没有和马云有过接触,而马云去硅谷还被她批评了一番,种种态度让阿里警觉:此人不友好。
2009年2月阿里向雅虎发出回购股权邀约,意思明确,既然你不喜欢本宝宝,本宝宝也不想要你这个投资人了。但当时阿里正处业务蓬勃发展之际,雅虎怎么可能自己放弃?这之中还发生过一些雅虎和阿里抢客户的事件,百度搜索有一大堆,黑马哥就不赘述了。
和投资人关系恶劣到这种地步,阿里如何摆脱?这时马云拿出了秘密武器:支付宝。2011年5月,雅虎向美国证券交易会提供经营业绩表,里面提到马云已经把支付宝的所有权成功地转移到自己的另一家公司了,而支付宝正是阿里最有价值的资产,马云的这个腾挪之法在细节上我们可能无从了解了,但这个招数的确让雅虎感到了压力,最后不得不做出让步,重新和阿里谈判股权问题。
次年五月,阿里宣布回购雅虎手中的一半股份,交易完成后,阿里和软银的投票权之和降到50%以下,雅虎也放弃了和阿里战略与经营相关的各种权力。以马云为首的阿里董事会至此实现了对阿里集团的全权控制。
黑马哥说:早期雅虎对阿里的各种帮助功不可没,但当形势出现变化的时候,创始人和资本之间也会展开博弈。
2、谷歌、脸书等用双层股架保住控制权,腾讯投资人不要投票权
一般来说,抵御在资本层层注资之后稀释创始人股权的最好办法是,设立AB股的双层股权架构,把现金流和企业控制权分离开来。谷歌和脸书等硅谷公司就做出了范例。
区别于同股同权,谷歌在公司上市前把股票分为A、B两类,A类股一票拥有一个投票权,B类股一票却拥有10个投票权,对于普通投资者,谷歌启用A股,对于创始人和高管,则可以拿到十分优质的B类股。这种方法在欧美国家比较普遍,当时阿里就因为香港不支持双重股份,放弃了在港上市。
Facebook融资过10轮,如何在层层稀释中依然保持控制权?小札对于双重股的运用可谓十分娴熟,不仅采用AB股,还用了一个大招——“表决权代理协议(voting agreement)”,这是个啥东东?看小札够狠:前10轮投资Facebook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需要同Facebook签订这份代理协议,授权小札在某些特定场合代表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表决,且在上市之后这份协议依然有效,这部分权力为30.5%,加上小札自己拥有的28.4%的B级股,他实现了对Facebook牢固的控制权。
前不久小札说捐出99%的股票给慈善机构,折合市值为450亿美元,那么问题来了,小札会不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其实根据之前提到的那份协议,他还是拥有30%的代理投票权的,美国上市企业普遍股权分散,掌握30%的控股权仍可控制公司。
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中概股中,百度也采取了这样的AB股权结构,虽然李彦宏和妻子马东敏的持股比例只有20.78%,少于他们的投资人,但他们的投票权高达68%左右,控制权稳固。
刘强东则采取了和小札“表决权代理”类似的方法,即“投票权委托”,公司股东会把投票权力委托给创始股东行使,虽然仅拥有20%的控股权,但因为拿到了老虎基金、今日资本等投资人委托的投票权,东哥在京东上市前就获得了超半数的投票权。
BAT中,腾讯的控股情况颇有意思,上市前,来自南非的大股东MIH集团拥有33.93%的股权,远远大于马化腾10%左右的持股比例,但这些来自南非的朋友,一开始就发挥了国际主义友好合作的精神,不干涉马化腾和其团队对腾讯的战略经营,只扮演单纯财务投资的角色,在刚开始就放弃了投票权。
黑马哥说:看来小札和东哥都是强势人物,聪明的投资人在面对他们时也只能说,你看着办吧,我们都听你的。
3、等待12年,重夺控制权
一部《乔布斯传》也揭露了苹果公司的内斗史,在苹果创立初期,四位创始人就犯了“股权均分”的错误:其中三位创始人都拥有30%的股份。知乎上一位作者称,这就为乔布斯日后被扫地出门埋下了伏笔。
苹果上市后的第三年,乔布斯请来百事的总裁约翰当公司CEO,目的是赶走时任CEO的马库拉(苹果第二大股东),但让人无语的是,正是这位约翰,最终和马库拉一起把乔布斯赶出了公司……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苹果早期就启用了双重股权制度,乔布斯还会被赶出公司吗?
有评论分析,早期的乔布斯属于一位极其偏执的人物,当时公司高管们几乎没有任何人站在他这边,即使公司采用AB股结构,乔布斯估计也得不到其他高管的支持,是无法形成对苹果的控制权的。
而回归了之后的乔帮主,无论是对产品的理解上还是个人的魅力,都和原来有很大不同,这才为苹果真正的崛起做好了准备,也真正成为苹果公司的灵魂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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