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产品的特征属性(产品有3重属性和4个层次)
中国有一部《产品质量法》,是1993年制定的,后面分别于2000年和2009年进行过修正。在本法中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按菲利普·科特勒的定义,产品(Product)是向市场提供的,引起注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以满足欲望或需要的任何东西。产品不仅包括有形产品,还包括服务、事件、人员、地点、组织或者上述内容的组合。在他的《市场营销》这部大块头著作中,产品有3重属性,分别是核心产品、实体产品和扩展产品。
产品的3重属性
✔核心产品
是指消费者购买某种产品时所追求的利益,是客户真正要购买的东西。比如化妆品,对欧莱雅等品牌来说,它们卖的其实不是那些漂亮的瓶瓶罐罐,而是每个女人都向往的美丽、自信和成就。都说女人的钱最好赚,因为女人毕生的事业都会围绕美美美,所有的化妆品,都在像女人们传递一个信息,你用了这个产品,就会更青春,更自信。
✔实体产品
是核心产品的实现形式,是向市场提供的,包含实物和服务的形象。比如产品的质量水平、外观特色、式样、品牌名称和包装等。
✔扩展产品
可以是具体的产品,或是附送的服务。比如麦当劳、肯德基会定期推出一些针对儿童的礼品集送,客户消费一定金额可以获得它们定制的玩具。
而在约瑟夫·派恩的《体验经济》一书中,则把产品分成初级产品、产品、服务和体验四个层次。
产品的4个层次
-> 初级产品
初级产品是指那些从自然界采掘提取的材料,如动物、矿物和蔬菜等。从定义上讲,初级产品是可交换的,初级产品本身无法差异化,销售价格通常由供求关系决定。
-> 产品
利用初级产品作为原材料,企业进行再生产为不同种类的产品,由于生产成本和产品的差异化形成了不同的价格。
-> 服务
服务是利用产品按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的活动,产品成为实现服务所需的手段。为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企业通常在销售时和产品一起提供服务,从而价格也有更大的弹性。
-> 体验
随着创新价值的变化,客户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的产品和服务,客户开始节省花在服务上的时间和金钱去寻找值得回忆的,更具价值的新目标——体验。竞争的压力使企业有意识地利用服务为舞台,产品为道具来吸引消费者个体,体验就产生了。
初级产品–>产品–>服务–>体验,是产品的四个层次。当然还有第五个层次,那就是变革了,彻底颠覆我们对现有产品的认知,研发出革命性的产品。比如2007年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很好解决了屏幕的触控技术,实现从传统功能机到智能机的革命性产品,自然成为爆款,风头一时无两,至今Iphone系列仍是利润最高的手机。不客气的讲,如果不是苹果推出Iphone,引领了整个智能机的迅猛发展,可能我们今天的整个移动互联网不会发展得这么快。
无论是讲核心产品,还是讲体验,我们都能清晰地发现,产品价值都指向了客户需求。只有基于对客户需求的深刻洞察,从客户的角度提出其内心所关注的有关问题,再看这些问题如何通过产品解决,以及产品还能给客户提供哪些好处,这样产品概念才能得以形成。
产品是体验的入口,那些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其实不一定是最先进最高端的产品,但一定是能让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体验良好并且能带来价值的产品。
但我们还是强调匠心,希望企业都做走心的产品,注重产品品质,精益求精。只有产品真正立足了,才能来谈服务和体验,不然其它都是空话。
遗憾的是,我们还有不少的企业和企业家,产品没有往服务、体验方面发展,反而初级产品化了。看到自己的产品沦为初级产品化,不知道他们晚上是否会心惊肉跳,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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