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找房的营销策略分析论文(商业模式的思考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不想做运动员的裁判员不是好平台?
美国经济学家阿克尔洛夫在1970年写了一篇《柠檬市场: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的论文,在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并在30年后帮助他拿下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所谓柠檬市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即在市场中,产品的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拥有比买方更多的信息。作为买方,只能通过价格进行产品筛选。
他提出一个二手车中介市场模型:
假设市场中的100辆二手车中有50辆质量好的、50辆质量差的,好的车在市场中的价值是30万元,差的价值10万元。卖方知道车的好坏,但买方并不清楚。买方因此最高只愿出平均价20万元买车。
一台30万元的好车却只能卖到20万元,那么,拥有的好车的原车主开始惜售,好车逐渐退出市场,情况变得更糟。当市场中的好、坏车比例由1:1降到1:3时,消费者此时只愿花15万元(10×3/4+30×1/4)买车,车市中成交价降低,这又让更多的好车车主退出买卖。
到最后,车市中只剩下坏车在交易。
买卖双方有一方信息不完全,由于买方价格筛选和市场的价格反馈,最终劣币驱逐良币,市场会逐步萎缩和不存在,这就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
互联网的主要作用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交易成本。
如果能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这就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如果能够降低人际之间的交易成本,就是一桩不错的生意。
这就是中介平台存在的价值。
1、贝壳:中介优而平台化?
如果从1998年算起,房地产中介行业从草莽到今天的互联网化、平台化经历了22年时间。
三哥记得,大学毕业那年还是21世纪初,去租房时,在城乡结合部的玻璃拉门门脸里面坐着几位操作非本地口音的大汉,门面旁边是闪烁着暧昧灯光的发廊。
信息不对称+丛林法则,让这批中介成为买家、卖家,租客、房东之间的桥梁的同时,也能够两边通吃。
时代在进步,今天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已经非常正规化了。
比如链家说“只招本科生”,这个门槛就足够让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不少。从支起摊子就能干的野蛮生长时代,到平台时代也只用了20年的时间。
2018年链家出身的贝壳找房上线,主攻大居住领域,想成为衣食住行中的住的环节。不同于链家网的垂直自营模式,其目标是缔造平台。
它以共享真实房源信息与链家管理模式为号召,吸引经纪人与经纪公司入驻。
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
商而优则做平台。
这是商业内在逻辑,也是企业的发展之路。
从地产中介商开始,到链家,到做贝壳平台吸引非自营的中小经纪品牌加盟。
从商业模型的角度来说,这条路似乎很熟悉,亚马逊和京东走成功了,这条路的更远方是阿里巴巴。
他们是价值创造者,大幅度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为全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自己也能分一杯羹。
这是房地产中介平台存在的价值点和必然性:为所有的参与方提供对等的信息。
不但是贝壳,也包括58等等。
2、贝壳:价值创造者的边界在哪?
贝壳的价值创造者角色体现在两个维度:
第一个是楼盘字典。
楼盘字典即线上多维展示的房源信息数据库,包括房屋情况、周边交通、教育配套等信息。贝壳的楼盘字典由链家的楼盘字典进化而来。
第二个是ACN(Agent Cooperation Network),即经纪合作网络。
ACN,就是经纪人系统,不同的的经纪人能以不同角色参与同一笔交易,最后按角色比例进行佣金分成。最终变竞争为竞合,实现行业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共赢。
贝壳凭借链家起身的楼盘宝典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凭借ACN系统协同解决了销售人员的分利问题。这两者都创造出了价值。
产品和人员的整合,为建立房地产中介平台提供了足够的可行性。
因此,它能带来足够的流量,流量又能转化为大数据。
因此,贝壳获得软银的投资,这是一个正反馈的过程。
这些都会不断加深、加宽企业的护城河。
有些企业做到这里就停止了,而贝壳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
那么,护城河的边界在哪里呢?
或者说,有没有边界呢?
3、贝壳:变身掠食者?
任何护城河都有边界。
从逻辑上,握有楼盘数据、销售人员、客户数据的贝壳网会在哪里遇到边界?
或者说,哪些东西是它掌控不了的?
除了上面几个角色,在贝壳的交易模型里面,至少还有两个是它掌握不了的:
内部是品牌加盟商,外部是租售双方。
当裁判员也下场踢球的时候,即便你初心是公平的,也会此地无银三百两。
2019年1月,链家又发起了一轮新的内部架构调整:打通贝壳、德祐和链家三条业务线,不再划分南北贝壳和德祐后台。
贝壳“爸爸”在后,左链家、右德祐。用一位加盟商的说法:一个是亲儿子,一个是干儿子。这时候,对加盟商来说,贝壳平台是心底无私也有私:加盟商怎么能比得过儿子。
更何况,平台的生存逻辑就是要消灭中间环节、降低成本。
所以,对内掠食是必然。
据乐居财经报道:2019年9月金华100余家中介成立反“壳”联盟,陈斌(化名)是联盟的一份子,他对乐居财经表示,“进入贝壳就是缴枪做傀儡,不仅要用它的流量、系统和规则,而且连管理、财务和人员全都交出去,这种模型已经决定了店东将毫无价值。”
在目前的商业模式下,架空和弱化加盟商的品牌、资源向自有品牌倾斜、都是必然会发生的现象。
对外,流量带来的红利必然要变现,这就是贝壳与租售双方的博弈与利润再分配过程。
租售双方中力量最强大的、最可能和贝壳角力的就是开发商。
2017年初,万科和融创大手笔入股链家,通过镜像协议算到贝壳里面。2019年3月,碧桂园也出现在贝壳找房的投资者阵容中。
万科、融创、碧桂园,top4中除了恒大,都是贝壳的东家,好说。
那么那些不是东家的中小地产开发商遇到贝壳时,必然是一番撕扯。
所以,对外掠食也是必然。
据搜狐焦点合肥站报道,2019年12月份,合肥北城一楼盘和贝壳合作的佣金是3%以上,如果不接受,客户就会被洗走,房子卖不掉。
同样的事情,在郑州的新楼开盘时也屡屡发生。
这就是商业的逻辑,不必遮掩。
4、贝壳模式:商业模式再考量
商业模式中,我们总会考虑一个问题:
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
之前房地产中介行业的O2O模式被证伪了。
表面上是因为房地产租售中介是一个低频次、非标化的服务,用户粘性不强。
深层次的原因是:从交易成本角度来说,为此付出的代价要高于降低的交易成本。
烧钱的目的是扩大规模从而降低边际成本,如果烧钱也不能降低边际成本,那钱也是白烧。
所以这样的事情没有商业价值。
简而言之:
长久的生意,第一必须要创造价值,第二是能降低交易成本。两者必取其一。
再回头来看房地产中介行业和贝壳的商业模式。
真房源、经纪合作网络的确是创造了内生价值,解决了劣币驱除良币的问题。
除此以外,品牌加盟也罢、分销渠道也罢,只是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利益再分配,并没有创造价值。
利益再分配的过程中,你是弱势群体,你就没有话语权,只能别人吃肉你喝汤。
比如苦逼的案场顾问、架空的小经纪品牌加盟商、甚至中小地产开发商为了回款也必须要饮鸩止渴。
对贝壳来说,“裁判员+运动员”的双重身份,让它的商业模式看上去像京东和亚马逊:
如同京东、亚马逊走过的路:短期内面临的问题也一样,是管理规模、管理成本和边际收益的问题。
长期看,则是贝壳的商业模型中,各方的利益博弈势必持续激烈。
底层考量则是:地产中介行业中,贝壳作为“运动员”下场竞技是否创造了价值或者降低了交易成本呢?
如果只是因为垄断而在利益分配机制中占据强势,那么这一点,可能才是贝壳模式和京东、亚马逊平台模式的根本区别。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慎而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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