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教你扫清股权分配里埋的雷
近日,卢在光律师在阿尔法公社举办的导师授课活动中,就创始团队的股权分配、天使融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期权池的操作和设立等问题进行了深度分享,以下为内容精选:
一、创始团队的股权分配:实际控制人要明确
在创始一家公司的时候,尽量避免四个人创业和股权均分。因为如果以后准备在中国上市,中国法律、证监会和股转系统是希望看到公司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实际控制人。股权均分,在法律让到实际控制人的阶段是很难操作的。另外一点,在经营的角度,股权均分,对做一些决策、判断,都不是特别有利。
因此,我们要在创业的第一天,把项目想清楚之前,就把创始人股份分配好,把比例谈定,以避免日后经营中对股份出现的种种争议,让大家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公司运营上。
其次,需要有相应的股权兑现的约定,否则股权的分配没有意义。这是说,股权是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天数,逐步兑现给创始人。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5年兑现。比如,工作满一年后,才能一次兑现4分之1的股权。比如起初规定你有50%的股权,但是创业两年后你退出了,那么你的实际股权变为25%。直到48个月之后全部兑现。每工作一个月,多兑现48分之1的股权。这是对创业公司和团队自身的保护。谁也没办法保证,几个创始人中途不会放弃。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是某个(些)创始人由于各种原因会离开
一般一个公司,做到上市需要4轮到5轮左右融资。种子轮可能6%-10%左右比较合适。举例来说,在公司创立的时候,创始人有100%的股份。第一轮种子轮进来,如果给种子轮15%的股份,正常来说,还要做一个10%的员工期权池。种子轮之后,创始人的股份就被稀释到75%。此外,如果公司发展的好,这个时候需要吸引更多的关键人员过来,下一轮VC时投资方再稀释25%,期权池稀释创始人股份的15%。此时,种子轮就被稀释到了9%,VC的A轮占了25%,期权池占到了21%。创始人占了45%。到了B轮,因为公司估值增高,创始人让12.5%,再拿5%放到期权池,到了C轮的时候,创始人再让出7.5%,三轮投资过后,整个创始人投资的股份只有32%。所以通过这个过程,我们建议大家最好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多融几轮没关系但是每一轮不要稀释太多的股份,种子轮我们建议大家稀释6%-10%左右比较合适。
二、天使融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找人帮你拎拎清
天使融资协议中的关键条款,以及就是你们在没有经验没有人帮你们的时候,创始人跟投资人如何去沟通,这里边有那些潜在的雷区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因为这些里面可能一个数字或者一句话的说法,就能让整个公司后续的发展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优先清算权
优先清算权是Term sheet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决定公司在清算后蛋糕怎么分配,即资金如何优先分配给持有公司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东,然后分配给其他股东。说白了就是我公司做不下去,在清算的时候,我作为投资人,我要先拿走多少钱?一般而言,优先清算回报是优先股股东当初购买股权的购买价的1.5-1倍之间,倍数谈的越低越好。优先清算权由两个组成部分:优先权(Preference)和参与分配权(Participation)。有三种清算优先权:
1)不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Non-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2)完全参与分配权的优先清算权 (Full-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3)附上限参与分配权的优先清算权 (Capped-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preference or cap on Preferred Stock participation rights)
(二)股息分配权
股息分配权是对创业者比较大影响的一个权利。正常来说,投资人会按比例分给创业者一部分股息,一般这个数可能在6%-15%。但很多人往往不会在意那是单利还是复利,是累计或非累计。这个在境外文件里面,单利跟复利只是取决于公式上面的N,N代表的是年数,N的下面直接乘以这个括号的时候,好比说我有10%的股息,我每年拿走的钱是我投资金额乘以1加10乘以N,如果单利,这个N是直接乘以下面,如果复利N就是括号的平方,就是1加10%的平方,所以说单利跟复利可能很多人不在意,但是单利跟复利每年差的钱很多。
(三)优先股认购权
公司做了一轮发股之后,你融了A轮,A轮投资人一定会要求自己有一个优先认购权,下轮做融资的时候,可以优先于其他任何投资人认购一部分,但是大家需要注意分母,他还你按照持股的比例去认购加了10%,下一轮在发一万股的时候,你只能优先认购一千股,另外我九千股是给其他投资人,所以就要看那个公式的分母是什么。我的分子是我持有公司所有的优先股,我的分母是公司已发行的所有优先股,所以我是A轮投资人,公司已发行的所有优先股都在我这儿,所以你下一轮再去发行新股的时候,我可以认购百分之百的股份。这也是很多投资者不会注意的。
(四)股份回购权
股份回购权就是VC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公司购买他们持有的股票。简单的说就是,投资人投你这个公司的时候,我要求退出,退出的方式有三种。第一,你公司上市,我很开心,我退出。第二,你公司被并购,卖了一个好价钱,我退出。第三,你前面两个都没有做到,说明你公司做的并不成功,我会有一个保底条款,会有一个回购权。Redemption一般会要求在交割4-6年的时间,如果你没有办法上市,投资人会要求一个退出,股份回购权只不过是VC保障自己退出的一个手段,创始人应该给予理解,但要尽量提高回购权行使的门槛,降低行使回购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五)竞业限制的一些法律规定
竞业禁止条款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商业秘密、约束劳动者以防止跳槽。竞业禁止是双边权利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密或者不涉及同行业的义务,当然也可以基于该协议取得一定的报酬。劳动者跟公司签了一个竞业协议,按照规定离职员工从他离职公司的两年之内,不能从事跟公司任何相竞争的业务,但这个前提是原公司要按月支付给离职者竞业限制的钱。如果违反了,公司可以去起诉,让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之后应该怎么办?公司举证的时候要注意,第一点,你要确认他一定有这个业务,(1)我要有协议,(2)你要有支付给他钱的凭证。第二点,如果员工违反去了新单位,你要有新单位的一些证明,证明他做的事儿,就是你当年签的范围内的。你需要证明他确实有竞争关系,可以通过他新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
三、期权池的操作和设立:细节一定设计好
关于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又称公司职工持股计划)的问题大家都很关心。期权就是让你在以后固定的某个时间去固定价格、去买公司股权的一种权利。是初创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最普通采用的形式。 此外要分清期权与股权不同,股权代表所有权,期权代表的则是在一定的时间段里、以特定的价格购买特定所有权的权利。
境外架构下会有详尽的协议,而境内架构目前的方式是创始人代持。一般我们会建议找公司最大的股东代持,这样国内上市时,相关机构会把他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易于操作。其次一种方式就是有限合伙。
期权池的大小,种子轮的时候拿10%出来,A轮的时候,因为还要稀释10%的Pool,把它变成15%-20%,C轮的时候,再保持在20%左右比较合适。期权池不够发时可以不断的拆股,一直拆到每一股值得发一次为止,好比每一股的激励已经能达到10美元,我不想这么高,我想每一股1美元就行,于是做个1拆10。但这个在境内比较难做到,因为境内是不能以比1块钱更低的注入资本去买这个股票,100万的注册资本,我如果拆成100股,1股标准价只有一块钱,但是法律不允许拆的更低,这样我们有的时候会通过一种叫影子股票,虚拟股权的方式去做,参照境外的方式,把100万的注册资本强制按0.001人民币的价格去把拆成多少股,内部还是期权协议,还是发给员工,如果在境内做的建议大家尽量起草一份的虚拟方式去做。所以我们通过相似的影子股票、虚拟股权的方式实现。另外,我们会建议员工离职时一定把期权处理掉。但如果员工特别靠谱、做得极好,公司也很信任他,这时可以将行权期限延长,签订协议让其能够在公司上市时行使权力;其他员工可以直接谈定价格,公司以约定价格回购、代扣代缴所得税。
对于给员工的行权价格,一般是在股票票面价格和最近一轮融资价格之间的价格,不能给员工的行权价格太高,建议:一,期权可以不同条件的发,根据每一个员工的不同条件去调整。行权的价格,既得的时间表,期权的有效期,都是可以不同,二,期权尽量制度化尽量统一一次发放的时间,主要为了节省你们审计的成本,。所以说发期权的时候要谨慎,不要发太多,要多次发,你可以分5次发,一年一发,两年一发,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
作者/彭丽慧 网易创业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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