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因为用了一张图片,被索赔10万,图片侵权
微博、微信等已成为全民生活的一部分,自媒体也借助互联网逐步兴盛发达。俗话说,“有图有真相”,能让读者快速get到关键点,才能达到吸引读者的效果。然而,近几年,除了文章抄袭进行索赔外,图片版权问题也掀起一波波“维权热。
前几天,公众号“万小刀”发布了一篇《因为10个阅读,我被“黑猫警长”索赔10万……》的文章,讲述了自己因为曾经使用了“黑猫警长”图片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索赔十万的事情,让自媒体版权问题再次公之于众。
据“万小刀”描述,事情发生后,万小刀主动致歉并删除文章,友好与对方协商,因为文章只有18个阅读能否只做小额赔偿,版权方没有同意。拉锯战的同时,万小刀也研究了相关资料文件,坚定认为索赔10万是不合理的行为,于是对簿公堂,但双方均不接受调整,目前,官司还在审判当中。
事实上,因为图片使用不当而遭遇索赔的自媒体官司更是屡见不鲜。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在其微博“梦想家林志颖”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原图系知名摄影师朱庆福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而林志颖将图片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脸PS成了自己的脸,后朱庆福以PS照侵权为由将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事后,林志颖发微博公开道歉并主动接受赔偿。
作为明星的林志颖迅速诚恳道歉,知错能改的态度得到很多网友认可。但事件背后,其实也从侧面暴露大家版权保护意识的薄弱。
经过走访和调查,笔者发现,因为图片版权被起诉的公众号运营者们不占小数,多数运营者都对抄袭或是恶意诽谤严加提放,但很容易不经意间吃了侵权的亏。
我们都知道,滑屏读图时代,好的图片对公众号推文来讲有多重要,可以吸引眼球和阅读数。
无奈图片侵权事件时常发生,有些运营者对侵权并无意识,甚至并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算侵权。目前,公众号图片“维权”机构主要有视觉中国、全景网、东方IC、微图等。其中,“华盖创意”的法律诉讼案件数量高达3887件,几乎都与图片侵权相关。
时至今日,版权问题已经成为了自媒体不得不直面的问题,大家还是要继续提高版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在网络图片使用上,应该注意些什么?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业界专家的专业解释。
1.使用网络图片,应该注意哪些雷区?
①网上图片不可随意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因此,大家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②加工改造后也是侵权。
“一些人可能觉得对原作品进行局部修改,就不算是侵权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鄞州法院法官解释道。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改造和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同样构成侵权。
③“非盈利目的”不是挡箭牌。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形。合理范围内,其他的即使是“非盈利目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2.如何避免图片侵权?
①首先,图片上有明显的图片库水印,创作者个人水印,就已经声明图片作者,双方协商,授权才能使用。
②注意搜索引擎搜出来的图片不要随意使用。因为搜索引擎会自动抓取图片,来源较广泛,极有可能出现版权纠纷。
③即使交了一定的费用并不能说明一切,必须要有授权协议。这样才真正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3.自己的图片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①收集盗版链接尽可能多地记下侵权事实,比如截图、拍照等等。
②主动出击,联系盗图者进行问题解决。
③需求法律帮助,分两种情况:在摄影作品发表前已事先做了版权公证,就是去版权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明自己权利的,直接进入第四步。如果尚未,要先对盗版链接做证据保全的公证,但这需要投入资金。
④准备相关证据:比如你的照片原文件,原始文件是直接证据。
⑤展开维权工作:请相关律师开展法务工作。
敲黑板:特别是在涉及内容电商和商业文案的写作,一定要仔细排查,避免使用明星或存在版权风险的图片。
自媒体人创业跨不了什么山河,也跨不了什么大海,终究只是提供一点内容而已,就是一个谋生的手段,还是要小心谨慎,谨防“版权坑”,祝你们好运。
作者:毛小毛
来源:运营风向标(ID:yunyingf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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